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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为保障学校零星维修改造项目顺利开展,经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申请和学校领导批准,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壹家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承接学校校园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萍乡市八一街汪公潭114号
二、项目名称
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校园零星维修改造定点供应商项目
(采购编号:JXSRH-PXJG-2021009)。
三、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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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服务内容、价格结算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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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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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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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零星维修改造定点供应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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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招标公告“六、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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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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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根据实际维修项目数量、各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服务费结算比例结算。服务费结算比例=(1-中标下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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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
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开标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人民币2000元。由代理公司主持开标人员现场负责直接点收。投标人应按本采购公告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放入自备的信封内(封口并签名确认)。评标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当场取回各自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并签名确认。中标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收代中标服务费,每个子项目补充协议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服务期完且验收合格之后转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服务要求
(一)工程要求
1、该项目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期间学校突发情况或无法预判情况、文明创建督导要求等的零星维修改造,依实际需要安排若干子项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委托中标供应商承接的维修服务项目数量和金额。
2、中标单位施工应当做到文明、环保、节能、安全、合规。由中标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全责任。
3、中标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必须为正宗合格产品,有检验合格证明、产地证明,达到国家规定的绿色安全环保标准和技术要求。
4、中标单位应根据项目的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照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国家相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使其达到相应的效果。
5、在施工过程中,由中标单位对本项目装修造型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所产生的费用须含在本项目成交价中,采购人将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6、每个子项目施工前提供施工方案, 内容须包含:(1)施工组织部署;(2)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施工技术措施(含主要工序施工工艺);(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二)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承诺按现行定额和取费标准计取的预算控制价基础上确定让利下浮比例(不低于3%,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依实际需要2021年9月-2022年12月安排若干子项目,每个子项目单独实施,单独结算,但总预算控制。
(三)商务条款
1、针对每个子项目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工程量、项目金额、实施要求、保修期限等。
2、付款方式:每个子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5%,在完成审计后十天内支付至审定价款的100%。
3、履约保证金:每个子项目补充协议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作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满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4、保修期: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土建工程为贰年,地面、墙面防水工程为贰年,装修工程为贰年。
七、供应商参加投标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报价承诺函原件(承诺同意按照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的第三方编制的各子项目预算金额下浮一定比例结算。供应商投标报价下浮比率不低于6%);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材料(从“中国信用”网下载截图);
8、校园零星维修服务质量与安全承诺书原件;
9、供应商对采购货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备注: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的,属于无效响应)。
以上材料必须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完整提交以上全部材料,缺少任何一类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以上材料必须密封提交,所有材料装封于一个档案袋或资料袋。未密封的材料,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参加投标,必须提交投标响应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无法区分或缺少数量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货款结算
各子项目的服务费结算金额=各子项目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编制的预算金额×(1-中标供应商下浮比率)。结算货款时须提供增值税发票等财务结算。
九、有关开标事项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供应商自行联系代理机获取招标文件,按采购公告要求制作标书准备证明材料,缴纳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开标。
2、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9月29日下午2:30时整。迟延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点及现场开标地点: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资产管理处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若有变更,及时通知。
4、实际参加投标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5、供应商串通投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拒绝按约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保金)。
十、采购人: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
采购联系人:周德泉
采购联系电话:13879902298
详细地址:萍乡市八一街汪公潭114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站前路289号三星大厦A座17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91-88187587 15879090639
邮 箱:144629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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